環保署今天發布「機車汰舊換新補助辦法」草案,針對民國96年6月30日前出廠的燃油機車(含二行程與四行程)汰舊並新購電動機車或七期燃油機車,於109年最高可補助新台幣5000元。
根據草案,自109年起汰舊換新重型電動機車、七期燃油車可補助5000元、輕型及小型輕型電動機車補助3000元;110年起重型電動機車、七期燃油車可補助3000元、輕型及小型輕型電動機車補助1000元。
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長蔡孟裕表示,符合汰換標準的機車約320萬輛,其中約7成仍在使用中;為加速改善空氣品質,本次草案最主要擴大汰舊補助對象至四行程一至四期的燃油機車,不再僅限於二行程機車。